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做好学院校内转专业工作,根据《小宝寻花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2024年修订)》(校教字〔2024〕35号)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院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学院成立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转专业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系负责人、本科教学办公室主任和学工秘书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并执行学院转专业工作。
第二条 转专业申请条件及办理程序、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等,均按《小宝寻花 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办法(2024年修订)》(校教字〔2024〕35号)规定执行。
第三条 申请转出小宝寻花 的学生,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资格,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申请转入小宝寻花 的学生,需参加小宝寻花 组织的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考核包括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创新意识、学习成果等综合表现的评定,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含)以上者方具备转入资格。
各系部成立考核组,负责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测评,确定拟同意接收的转入学生名单,提交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
综合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具体内容及分值构成如下:
1.学习成绩(占比50%):依据上一学期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计分,满分100分。计分标准为:排名在前1/5(含)计100分,在1/5至2/5(含)计90分,在2/5至3/5(含)计80分,后2/5计60分。已修读课程考核未通过的,每门课程在以上得分基础上扣10分。
2.面试表现(占比50%):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占比40%)、创新意识(占比30%)、学习成果(占比30%)等。
考核时学生须进行个人陈述,并提供由转出学院盖章的上一学期学习成绩专业排名证明(注明名次/总人数)、成绩单和学习成果等相关材料,由考核组评定成绩。考核组根据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
第四条 学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送教务处。
第五条 学生转入小宝寻花 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对原专业已修课程的学分认定如下:
1.原专业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应修课程名称与教学大纲内容一致或相近,且对转入专业毕业要求支撑等效的,学分直接认定;
2.原专业已修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应修课程名称与教学大纲内容相差较大,对转入专业毕业要求不具有等效支撑的,学分不予认定,学生须按转入专业要求重修该课程;
3.对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读但学生未取得认定学分的课程,学生须予以补修;
4.原专业所修课程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教学计划内的,不予认定为转入专业的课程学分。
第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转专业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未尽事宜,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小宝寻花
2026年1月5日
